個資當事人權利行使與申訴
一、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規定,當事人得就其個人資料,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查詢/請求閱覽/請求製給複製本
(二) 於適當釋明後,得請求補充或更正
(三) 得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請求刪除
二、 當事人權利行使及申訴與諮詢方式
(一)當事人權利行使:
1.如果是分公司客戶請至本公司網站「客戶服務/下載專區/客戶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權利申請書」,由當事人填具相關資料,並檢附申請書所載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各分公司申請,詳細聯絡方式請至本公司首頁之「服務據點」分公司取得聯絡。
2.如果是其他客戶請至本公司網站「客戶服務/下載專區/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行使申請書」,由當事人填具相關資料,並檢附申請書所載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客戶服務申請,電話:02-2752-5050。
(二)當事人申訴與諮詢:
請至本公司網站之”客戶服務/下載專區/個人資料當事人申訴與諮詢申請書”,由當事人填具相關資料,並檢附申請書所載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公司客戶服務,電話: (02)2752-5050 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