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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18日的交易起,調整封閉型基金(Closed-End Fund; CEF)交易資格限制
2022年4月18日(一)的交易起,本公司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(複委託),受理非專業投資人買賣封閉型基金(CEF)時,投資人應具備下列條件(賣出已持有之封閉型基金則不受限制):
簽署「封閉型基金買賣風險預告書」,並符合以下四項資格之一:
條件一、已開立國內信用交易帳戶。
條件二、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國內或國外認購(售)權證成交達十筆(含)以上。
條件三、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國內或國外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(含)以上。
條件四、委託買賣國內或國外證券交易市場掛牌之槓桿或放空效果ETF之成交紀錄。
以上如有相關問題,請與複委託交易室聯繫:02-27522960、02-27522980、02-27522982